2016年度藥品檢查報告發表時間:2020-02-27 00:00來源: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前言 核查中心全年組織開展藥品注冊生產現場檢查、藥品GMP認證檢查、GMP跟蹤檢查、飛行檢查、進口藥品境外生產現場檢查、流通檢查以及觀察檢查共計434項。 第一節 藥品注冊生產現場檢查 一、檢查基本情況 2016年共收到29個檢查任務(包括多階段檢查),21個來自總局藥品審評中心(以下簡稱“藥審中心”),8個有因檢查任務。共派出43個檢查組178人次對34個品規進行了現場檢查;完成現場檢查報告42個,其中通過34個,占81%;不通過及企業主動撤回注冊申請的8個,占19%。 二、發現主要問題 在2016年的現場檢查中,個別企業的數據無法溯源、申報資料不真實等數據可靠性問題仍然突出,同時發現工藝驗證不充分、生產工藝不穩定、生產工藝或參數與核定的不一致等問題。 具體情況如下: (一)數據可靠性問題 1.檢驗數據不能溯源。沒有按規定留樣并進行穩定性考察。現場檢查未見檢查品種試制樣品的留樣和穩定性試驗留樣,也不能提供相應記錄。 2.批生產記錄不真實、不完整,與申報資料不符。 (二)工藝驗證不充分,生產工藝不穩定 品種的工藝驗證不充分,企業在動態生產時,出現嚴重偏差、批量生產收率與驗證批次的偏離較大、生產設備控制系統不穩定、生產線的部分設備不能完全滿足現有生產要求。 (三)生產工藝或關鍵工藝參數、內包材與核定內容不一致,未進行研究評估 1.生產工藝與核定的/申報的生產工藝不一致。 2.關鍵工藝參數與核定的/申報的生產工藝不一致。 3.內包材生產商與注冊申報不一致,企業未進行對比研究。 (四)未進行必要的偏差調查 動態生產中出現重大異常情況時,個別企業調查不充分,找不到根本原因。某化學原料藥工藝驗證三批和動態生產批結果顯示,4批成品收率差距較大,企業沒有分析查找原因。 第二節 藥品GMP認證檢查 一、檢查基本情況 依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“未通過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(2010年修訂)認證企業停止生產和下放無菌藥品認證有關事宜的公告(2015年第285號)”的精神,自2016年1月1日起,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不再受理藥品GMP認證申請。對于已經受理的認證申請,繼續組織完成現場檢查和審核發證。 鑒于上述情況,2016年全年共安排檢查16家,接收現場檢查報告16份,完成審核件14份,其中12家藥品生產企業通過藥品GMP認證檢查,2家藥品生產企業未通過藥品GMP認證檢查,發出告誡信的企業5家;另有兩家企業其GMP認證檢查雖然結束,但因尚未拿到相關注冊批準證明性文件,認證程序暫停。 申請認證的劑型包括大容量注射劑3家次、小容量注射劑3家次、凍干粉針劑3家次、粉針劑1家次、放射性藥品1家次、疫苗類產品2家次、其他類生物制品3家次。 二、發現主要問題 發現220條缺陷,包括主要缺陷23項,一般缺陷197項。其中質量控制與質量保證方面41項,文件管理方面缺陷32項,機構與人員方面缺陷24項,設備方面缺陷23項,確認與驗證方面缺陷21項。與2015年檢查發現缺陷的分布基本一致。 本年度認證檢查的兩家體外診斷試劑生產企業,結果均為不通過,主要問題如下: (一)質量管理體系方面。質量管理體系不能有效運行,無法保證產品的生產和質量要求;人員流動性大,專業人員欠缺,培訓不到位,無法滿足日常生產質量管理要求;文件可操作性不強,數據記錄不完整;相關變更沒有按照變更程序進行變更控制。 (二)確認與驗證工作方面。未對所有申請GMP認證的產品進行工藝驗證,對公用設備設施的清潔驗證工作不到位;部分驗證記錄不完整;部分再驗證工作未按要求開展等。 第三節 藥品GMP跟蹤檢查 一、檢查基本情況 2016年核查中心公告跟蹤檢查計劃215家,共計228家次。其中停產、長期不生產等企業58家次,其余170家次全部進行了檢查。另外,對省級認證的無菌藥品生產企業21家進行跟蹤檢查,雙隨機檢查13家。全年共完成跟蹤檢查204家次。 跟蹤檢查不通過的企業有12家,占6.1%,發告誡信的企業有59家,占29.6%。 在檢查不通過的12家企業中,2015年度抽驗不合格的企業有5家,雙隨機檢查的企業4家,胞磷膽堿鈉注射劑生產企業2家,骨肽注射劑生產企業1家。 (一)2015年度質量公告品種抽查情況 共對10家企業進行了跟蹤檢查,其中5家檢查不通過,占50%,另對4家企業發放告誡信。 (二)雙隨機檢查 為落實國務院創新事中、事后監管的要求,按照總局統一部署,藥品雙隨機檢查系統于2016年12月首次運行,采取分層雙隨機的方法對選出的13家企業開展了跟蹤檢查,包括化學制劑3個、原料藥2個、中藥8個,分布在9個省。共有4家企業檢查不通過,通過率僅69%,另對3家企業發告誡信。 (三)疫苗生產企業 對獲得藥品GMP證書的38家疫苗生產企業列入2016年跟蹤檢查計劃,除1家因藥品生產許可證和藥品GMP證書于2014年收回、1家因2015年申請變更生產地址藥品GMP證書未拿到沒有執行檢查外,共對36家疫苗生產企業進行了跟蹤檢查。檢查結果全部通過,共對7家企業發告誡信。其中一家企業因變更分析檢測器,檢查組現場初步認為屬嚴重缺陷,后期專家研討認為變更前后的檢測器方法原理一致,質量風險較低,要求企業開展進一步的方法學對比驗證,降為主要缺陷。總體來說,疫苗生產質量風險可控,生產企業的生產和質量管理較規范。 (四)血液制品生產企業 26家血液制品生產企業列入2016年跟蹤檢查計劃,共對25家血液制品企業開展跟蹤檢查,另有1家企業因停產整改未進行檢查。檢查結果全部通過,共對4家企業發告誡信。總體來說,我國血液制品生產質量風險可控,生產企業的生產和質量管理較規范,對個別企業仍需加強監管力度。 (五)2015年發告誡信的企業 共對2015年發告誡信的32家企業進行了跟蹤檢查,盡管企業基本符合要求,但仍對14家企業再次發告誡信。 (六)認證下放后,對省級認證的無菌藥品生產企業抽查情況 共抽查省級認證的無菌藥品生產企業21家,全部通過,對其中6家企業發告誡信。通過抽查,省局認證檢查的尺度總體把握嚴格,各地平穩承接了下放的認證檢查職能。 (七)高風險品種的專項檢查 本年度重點對骨肽、果糖二磷酸鈉、胞磷膽堿鈉等三個產品的注射劑進行了跟蹤檢查,計劃進行114家次的高風險品種專項檢查,其中有47家因企業未通過藥品GMP(2010年修訂)認證、品種長期停產、批準文號轉移等原因未進行檢查,實際檢查67家次。1家骨肽注射劑生產企業和2家胞磷膽堿鈉注射劑生產企業不通過,對21家企業發告誡信。 |